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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积分入学东莞政策重新征求意见!拟降低申请门槛、暂不调整积分项目


添加日期:2019/3/13 8:16:33
  3月11日,市教育局在东莞教育网公开征求对《关于2019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代拟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政策文本,相比市教育局今年1月中下旬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稿,内容有一定的调整。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东莞2019年,就积分入学政策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稿,吸纳了1月份征求意见过程中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意见建议,结合我市机构改革部分部门职能调整以及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实际,对2019年积分入学政策做了调整。

  

申请门槛拟大幅降低
  2018年及以往年度的积分入学政策均规定,申请积分入学,积分方(即家长)须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东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必须符合“在东莞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两个硬性条件。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文本对此做了较大调整,2019年申请积分入学的门槛条件计划调整为:积分方(即家长)须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也就是说,购买社保计划不再作为必备条件,对居住证的要求也放宽为可以二选一。

  “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与“在本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的区别: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申报居住登记是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一般情况下,流动人员须先在公安部门申报居住登记(材料齐备的,即办即出具受理凭证),申报居住登记半年后才能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计划作出这一调整,主要是为了扩大积分入学政策的受惠面,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去年我市提供了15万多个积分入学和优惠政策学位(含民办学位补贴)供随迁子女申请,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以及电视、报纸、直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但从最终申请情况看,仍有一些镇街成功申请数少于提供的学位数。市教育局分析,造成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部分异地务工人员未能同时具备社保和居住证两个条件。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2019年将向随迁子女提供学位16万个,比上年进一步扩大。为用好用足这些学位,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提出的“要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的精神,今年计划降低申请积分入学的门槛条件,更好地发挥积分入学政策的社会效益。

  

积分项目拟暂不调整
  在1月中旬的征求意见文本中,曾计划对积分项目进行调整。但在征求意见阶段,较多市民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比较集中地反映,今年积分入学工作时间已近,很多家庭已经按照原政策做好小孩入学规划,根据积分项目和各项目的材料要求做好了相关准备,临时调整积分项目将迫使他们重新准备,打乱小孩的入学规划,带来诸多不便,希望2019年作为过渡期继续按原积分项目执行,待政策到期后,2020年再全面修订完善。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会同部分市直部门、镇街和专家团队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讨论,再次对2019年调整积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申请家庭带来的实际影响进行研判,经过综合权衡,采纳有关意见,初步计划2019年积分入学暂不调整积分项目、各项目分值,均维持2018年政策规定。

  

部分部门分工拟重新明确
  目前,东莞市市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部分部门的职责、名称做了调整,为了规范原《实施办法》和《积分方案》中有关表述,进一步梳理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让群众在申办积分入学过程中有更准确、清晰的指引,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此,有必要对原政策中部门单位的名称表述、职责任务以及审核指引进行修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2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回收后,将尽快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研究讨论,进一步完善补充通知后,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报市政府审批。待正式通知下发后,再向社会公布2019年积分入学的具体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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