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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19年积分入学5月27日开始申报!


添加日期:2019/5/21 9:01:25

  号外!号外!期待已久的东莞2019年积分入学将于5月27日10:00正式开始申请啦!



  一、 适用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 申请人(即学生):

  1. 具有正常学习能力;

  2. 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3. 符合相对应年龄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

  (2)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满6周岁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

  (3)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

  (4)申请初中二、三年级的必须是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的在读生,不设年龄限制。

  ◆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二) 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 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和澳门户籍);

  2. 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我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港澳居民:在我市依法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或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

  3. 在本市就业或经商

  ◆拥有台湾身份证、外国国籍以及父母双方是东莞市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积分制入学政策适用对象。

  ◆请在系统上上传亲子关系证明照片(其中之一):

  (1)户口本(此类适用于申请人和积分方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积分方是户主,申请人是“子”或“女”的情况),系统上上传积分方和申请人的户口页照片;

  (2)户口本不能直接显示出积分方与申请人关系的上传以下有效材料照片: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子鉴定,或户籍地派出所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

  二、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7日10:00至2019年6月10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上报名一人一号,以申请人(即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依据,不能重复申请;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提交申请后,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或资料补充,请如实、完整、认真填写。

  2. 网上报名网址 (暂未开通,5月27日正式上线)

  (1)手机微信版: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点击“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栏目

  (2)电脑版:https://jfrx.dgjy.net/

  三、申请地选择(二选一)

  网上报名时,只能在积分方服务地所在镇街 或 申请人父母(含申请人)在我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二选一)作为申请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其中:

  ◆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在系统上上传依据材料照片:

  (1)务工的,请在系统上上传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照片(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上传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地所在镇街)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上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照片;

  (3)经商的,上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照片;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上传保险代理合同照片,以及社保清单照片。

  ◆选择以“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在系统上上传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照片。

  ◆申请人不按规定选择申请地,提供不了以上佐证材料的,在资格确认时会被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人在网上确认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可变更申请地,请确认前谨慎选择。

  四、积分方式

  1.总原则: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居所房产信息、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积分项目除外)。

  2. 房产或计生项目使用积分方配偶积分的,需在系统上上传以下佐证材料照片(二选一)

  (1)积分方的身份证,积分方配偶的身份证,以及结婚证;

  (2)户口本(积分方和配偶须在同一本户口本,户主是积分方或配偶一方,另一方的户口本页须显示与户主的关系为“夫”或“妻”),上传积分方和配偶的户口本页照片。

  3.父母中一方是东莞市户籍,另一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只能以父母中非东莞市户籍的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申请和积分。

  五、积分内容

  1.申请条件降低

  2019年积分入学取消了“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必备要求,以及放宽了居住证的要求,详见《关于2019年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的补充通知》(东府办〔2019〕31号)

  2.积分项目不变

  详见《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17〕36号)

  六、日程安排  



  七、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

  1.适用对象

  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入学方式

  须自行联系申请地的民办学校,按“先交后补”的方式,先由申请人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

  3. 学位补贴数量

  由各镇街公布具体学位补贴的数量。

  4. 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2016-2018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

  八、注意问题

  1. 申请人和积分方必须严格按照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2. 申请人和积分方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如因申请人和积分方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而导致积分有误或被取消申请资格的,其后果由申请人(积分方)自负。

  3. 申请人和积分方在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应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dg-jyj)“积分入学”专栏,认真阅读相关的政策、各审核部门制定的评分指引,全面、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所需的材料、评分标准以及审核要求等。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网站链接:http://www.dgedu.gov.cn/dgjy/2019jfxz/list.shtml)

  4. 请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dg-jyj),留意积分入学信息通知和申请进度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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